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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来源:      供稿:      时间:2008-10-20 16:06:00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基本结束,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10件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答复和13位代表没有及时收到建议答复。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不满意建议的重新办理工作,确保在10底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单位面对面听取代表建议的会议前,都能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了前阶段代表建议办理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代表不满意建议的重新办理工作要做到“四要”,提高办理实效。

一要领导重视。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小组,在规定期限内给代表满意答复。

二要代表参与。承办单位要邀请领衔代表参加建议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活动,充分征求代表的意见,并将办理及时以书面告知提建议的所有代表。

三要制度保证。不断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该县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活动制度化。

四要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景宁电视台和畲乡报等新闻媒体及景宁人大网站,及时公开建议的内容、办理的结果,对敷衍塞责办理建议的单位进行通报。

 
(   编辑/jnxrd 发布时间/ 2008-11-19 14: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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